強茂於2024 年1 月26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正式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轄之功能性委員會,並設置ESG 專案辦公室,作為永續相關事務之執行單位。
永續發展委員會由董事長擔任召集人,全體獨立董事擔任委員,藉由更緊密地連結企業永續運作與董事會治理,完善永續發展策略並持續推動永續治理文化,創造更長遠之企業價值。
永續發展委員會之執掌為訂定及發展公司永續策略、目標及相關管理方針,帶領永續團隊提出及執行具體推動計畫,持續深化並實踐企業永續發展之願景,每年至少開會一次,並向董事會報告ESG 相關議題推行情形及永續資訊成果揭露,董事會針對永續發展委員會之管理方針、策略與目標制定、施行措施上提出建議及督導執行情形。
本公司依據「董事會議事規範」、「分層授權辦法」之嚴謹機制,辨別並篩選須提交董事會審議之關鍵重大事項。透過制度化的治理框架,確保所有涉及重大財務影響、法規合規性、環境社會衝擊及利害關係人核心權益事項,均能有效的進入最高治理單位之決策與監督流程。2025 年度,董事會就公司運營事項之溝通與監督重點,包括:經營策略與營運成果、財務資源規劃與調度、重大投資與海外布局、公司治理、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及薪酬績效管理等議題,共計43 項議案進行討論與審議,其中3 項屬永續議題,分別為:修訂「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審議2024 年永續報告書及取得TOREX VIETNAM SEMICONDUCTOR CO.,LTD. 股權案;完整董事會審議事項請參閱《強茂股份有限公司114 年度年報P71-P72》。
此外,強茂已建立常態性之溝通機制,由管理階層定期向董事會呈報環境、社會及治理之執行成果與重要議題,以確保最高治理單位能即時掌握永續轉型進度並落實監督職責。2025年度強茂於每季例行性董事會(共計4次)呈報之永續議題涵蓋:氣候行動與減碳進度、利害關係人關注議題與氣候風險控管、誠信經營與無形資產保護等,共計13項。

ESG 專案辦公室由總經理擔任召集人,並設有環境永續推動小組、社會責任推動小組及永續治理推動小組,負責具體執行企業永續發展計畫及永續發展委員會之決議事項,由執行秘書及各推動小組主管代表每年至少一次向總經理報告永續發展成果,並由總經理彙整呈報至永續發展委員會,最終,由永續發展委員會每年向董事會呈報。ESG 專案辦公室持續針對公司ESG 策略規劃執行推進努力,確保ESG 目標達成推動永續發展方面的卓越表現,其架構及職掌安排如下所示:

利害關係人溝通

強茂集團依據AA1000 利害關係人議合標準(Stakeholder Engagement Standard, SES)之5大原則,分別為依賴程度、責任、關注程度、影響力、多元觀點,進行利害關係人鑑別,確認利害關係人對於強茂的重要性;由ESG專案辦公室小組成員透過會議討論,同時參考前一年度利害關
係人鑑別結果及各單位實際溝通狀況,最終決議本年度主要利害關係人為:員工、政府/主管機關、客戶/經銷商、股東及其他投資者、當地社區、承攬商/供應商/外包商共六大類。強茂集團持續透過不同管道與媒介與利害關係人進行溝通,以利於了解不同利害關係人的訴求,並妥善回應各利害關係人之期待,達成預期的溝通成效。

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與成果

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

利害關係人可透過社群媒體持續關注強茂的動態,並與強茂聯繫,給予寶貴的意見與建言。

申訴檢舉管道

強茂制定「利害關係人建言及申訴處理辦法」和「檢舉人保護暨反報復管理程序」,建立公正透明的申訴機制,保護利害關係人權益,並透過官方網站提供溝通管道,利害關係人可匿名提出涉及人權、產品、環境或經營治理等方面的建議或申訴,由審計委員會指派專人進行處理,並嚴格遵守保密原則,確保申訴人及檢舉人不會遭遇報復或懲罰。此外,強茂亦在RBA 系統中明確規範了「企業社會責任溝通管理程序」,訂定員工意見申訴的管理機制,並設有專責單位負責受理和處理所有申訴案件,確保員工能夠在公正、透明的環境中提出訴求。2024 年未接獲員工建議案件及申訴案件。

道德誠信

強茂以誠信經營為核心價值,致力於提升透明度,樹立可信、負責之企業形象,本公司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道德行為準則」等辦法,建立內部控制和監督機制,積極防範不誠信行為,並設置隸屬於董事會的誠信經營推動小組,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本公司所有董事成員於就任當日,皆需簽署「遵循誠信經營政策聲明書」,規範董事於任職期間恪守誠信原則,不從事任何違法、不當或違背受託義務之行為。
本公司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於編制年度稽核計畫時,將不誠信行為風險之影響程度納入評估項目中,以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依風險評估結果規劃年度稽核作業,期能藉以防範潛在具較高不誠信風險之行為。

為落實誠信經營,強茂集團對於往來之供應商,除評估其誠信紀錄外,並要求須簽署「供應商清廉反賄賂承諾書」,且於契約條款中加入廉潔道德約定條款,明確要求供應商在業務活動中堅持廉潔、遵守道德規範。此外,針對具有較高不誠信風險之營業活動相關人員(如業務人員、採購人員等),亦要求其簽署「清廉(反賄賂)承諾書」,並透過公告、教育訓練及公佈欄等方式進行宣導,以確保人員遵守道德規範和政策。集團亦固定於新進人員到職時施予企業社會責任及誠信經營教育訓練,以宣示公司誠信經營的決心。
此外,強茂制定有「利害關係人建言及申訴管理辦法」,並於公司網站成立利害關係人建言及申訴服務窗口,用以作為利害關係人於權益受侵害時之申訴管道,並於每季審計委員會報告利害關係人建言及申訴案件之處理情形;同時依「道德管理程序」設有包含窗口、實體信箱及電子信箱等內部舉報途徑,以維護利害關係人與公司權益,所有收受之舉報事件均由專責單位秉持保密原則受理承辦、調查,並予以紀錄追蹤;查證屬實者,亦將按情節輕重依工作規則採取包含終止業務往來或僱傭契約在內的措施及法律行動。
強茂集團2025年無相關貪腐事件、無政治捐獻相關情事及涉及反競爭行為、反托拉斯和壟斷行為之法律事件與訴訟。2025年反貪腐溝通管道及成果如下表:

風險管理組織架構

風險管理程序

強茂由ESG 專案辦公室統籌風險鑑別作業,並彙整企業風險報告呈報永續發展委員會及董事會。

風險管理執行情形

ESG專案辦公室於2025年12月執行風險辨識作業,臚列18項風險項目,包含:營運風險8項、策略風險7項、財務風險3項。針對上述風險以問卷方式,由高階營運單位主管依風險事件之發生機率(由低至高為1~5分)與衝擊程度(由低至高為1~5分)進行評核,並依問卷回填結果計算各風險項目之風險係數。
本次風險鑑別結果皆為中風險,無重大風險項目,ESG專案辦公室已彙整企業風險管理報告,於2026年5月8日向永續發展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風險管理執行情形。
本次風險鑑別前三項風險項目分別為人才發展與培育、人才吸引與留任、技術變革,其控制措施重點摘要如下: